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法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等职务,深度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工作。曾获中山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等学位。研究领域为数字法学、网络法与信息法、法理学、规制与治理、社会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中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个人信息保护:原理与实践》《美国宪法中的德先生与赛先生》等多部著作,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大项目等十余项课题。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是一个深层法理问题。隐私权保护将侵权方与被侵权方拟制为人际关系;个人信息保护则将个人与信息处理者拟制为具有人机关系特征的信息处理关系。在数字时代,法理学与部门法研究需要引入多维知识框架。